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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理处开展节前保廉教育
发布日期:2006-12-30 10:24:17   最后更新:2006-12-30 10:24:17   点击数:2843  

燃气管理处开展节前保廉教育

1230下午,南京市燃气管理处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进行节前保廉教育。金勇军书记在向大家传达了局党委《关于重申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宁公委字〔200643号),还列举了四个在逢年过节期间因为收受礼金贿赂,最后被判刑的贪官,一个是广州市市政公用局原局长,逢年过节就收受礼金120万元,最后被判无期徒刑。沈阳市原市长慕隋新,逢年过节收受礼金600万元。六合县原县长郑崇新收受礼金26.3万元,其中10次是7次是过年过节时间收受的。南京理工大学原基建处长陆建洪,52次收受他人财务139万元,80%是发生在传统节日期间。通过传达文件和列举案例,金勇军书记一再告诫大家,元旦春节就要来临,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杜绝以任何形式收受礼金礼券等违规行为,管好自己、管好下级,管好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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