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燃气行业2007年6月份服务质量检查情况 |
| 序号 |
时间 |
投诉人 |
地址 |
用户投诉情况 |
处理情况 |
| 1 |
2007.6.4 |
王女士 |
|
中燃原同意按用户要求退款管道气安装费2280元,现在要扣除200元,用户不同意。 |
我处经与南京中燃协商,该公司已同意全额退款,经回访,用户表示满意。 |
| 2 |
2007.6.4 |
殷先生 |
|
2000年向原煤气总公司交纳4500元(其中含2000元集资费及分摊了一部分因管线延长而交纳的施工费)开通管道煤气。现港华公司要在其管线上接分管为其他用户安装管道煤气,举报人认为此举侵犯了其的权益,因为当时管线延长施工的费用是由其出的,那么该处的延长管线产权就是自己的,港华公司无权施工。 |
收到殷先生投诉“港华公司在其管线上接分管”的投诉后,我处经查看有关法规和文件后,解释如下:1、当时南京煤气总公司为发展我市燃气事业收取用户设施建设费和管道安装费是依据政府有关文件进行的,是有依据的。2、考虑到燃气设施的后续维护、更换问题,户外地下管道设施统一由燃气公司进行管理、使用,如用户认为企业有侵犯其权益的行为可向法院进行起诉。3、对于发展用户后会影响原用户正常用气问题,企业会科学核算,保障用户正常气。经向用户解释。用户表示非常满意。 |
| 3 |
2006.6.8 |
罗先生 |
|
用户使用的是尧化门保平液化气经营所的液化气瓶,因搬家想退瓶,第一次打通了电话可管此事人不在,让下次再打,后来就再也打不通该公司,液化气瓶也无法退。 |
经调查,在我行业登记的正规企业和站点中无保平液化气经营所,该处可能为“黑气”点,无法协调退瓶,已与用户沟通、解释清楚。 |
| 4 |
2007.6.20 |
公安110 |
|
鼓楼区校门口51号中间的那幢楼的2楼,有很浓的液化气的味道。 |
百江公司和公安110共同到现场检查,发现已无液化气味道。 |
| 5 |
2007.6.25 |
公安110 |
|
白下区延龄巷51号华丽大排档门口发生火灾,消防员从里面扑救出7、8个钢瓶,但钢瓶在漏气,需要专业人员前去处理。 |
当晚已由供气方华雄公司派人到现场进行了堵漏处理,钢瓶经派出所和消防部门进行协调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