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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燃气管理部门出台罚没钢瓶公开拍卖具体规定
发布日期:2007-07-09 10:33:43   最后更新:2007-07-09 10:33:43   点击数:1788  

南京燃气管理部门出台罚没钢瓶公开拍卖具体规定

日前,南京市燃气管理处正式出台了《对罚没钢瓶进行公开拍卖的具体规定》,根据该规定,以后燃气管理部门在打击非法经营执法过程中所罚没的“黑气瓶”都要全部进行公开拍卖,正规企业通过拍卖取得所有权后,必须对钢瓶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钢瓶一律进行报废处理。该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对罚没钢瓶的管理,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彻底切断了报废钢瓶重新流入市场的通道,而且也进一步完善了廉政制度建设,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

此前,南京燃管部门已两次公开拍卖了1452只罚没“黑气”瓶,拍卖所得8万元全部上缴财政。“黑气”瓶公开拍卖经过媒体宣传后极大地震慑了非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正规企业拍手称快,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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