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燃气行业组织召开
《南京市突发供气事故应急预案》宣贯会
为及时贯彻《南京市突发供气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我市燃气行业应急管理和预案编制工作,南京市燃气管理处于
会上,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安保处余军处长宣讲了《南京市突发供气事故应急预案》,介绍了《南京市突发供气事故应急预案》的总体结构框架;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和应急处置预案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据介绍:《南京市突发供气事故应急预案》,将我市突发供气事故分为四个级别: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预警颜色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Ⅰ、Ⅱ级响应由南京市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适用范围为:受突发性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天然气、液化气供气能力严重或大幅度下降,造成城市80-50%以上的天然气用户中断或严重减压,且48小时内不能恢复的;或天然气调压站、液化气贮罐或燃气输配管道等发生大面积严重泄漏并引起爆燃、爆炸失去控制,需紧急疏散人群、实行交通管制的,或因其造成10人以上当场中毒、伤亡的;Ⅲ级响应由市市政公用局成立的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适用范围为受突发性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天然气、液化气供气能力下降,造成城市30%以上的天然气用户中断、减压,且48小时内不能恢复的;或天然气调压站、液化气贮罐或燃气输配管道等发生严重泄漏或引起燃烧,需紧急疏散人群、实行交通管制的;Ⅳ级响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或燃气企业成立的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适用范围为:液化气贮罐站、气源厂、天然气门站、燃气储配站或燃气输配管道等设施设备发生故障,造成部分片区家庭用户供应中断,且72小时内不能恢复的。在城市燃气发生重大事故后,供气单位和管理部门要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同时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向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抢险、控制事态发展。
为提高与会代表的应急抢险技术知识,会议还约请管道气安全专家张建新讲解了天然气高压系统抢修技术,瓶装气安全专家胡孔成讲解了液化气场站应急预案制定以及如何开展预案演习。市燃气管理处张兆福处长结合燃气行业实际和当前行业安全形势,进一步强调了做好应急预案工作的重要性,同时指出:编制预案、应急抢险都不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做好防范才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因此,各企业必须重视安全工作,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人员培训,落实好设施设备的巡查、保养,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要修编、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做到企业应急预案与行业、南京市的应急预案相衔接,明确职责,加强演练,使预案具有明确的可操作性,以致在真正遇到事故时处置得当,保障有力。
通过学习,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南京市突发供气事故应急预案》对企业预案的制定有着明确的指导意义,回去以后,将尽快组织员工学习,并按照今天会议精神,一是尽快修订、完善企业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二是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使大家切实掌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应急响应程序和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措施等,以提高执行应急预案的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普及事故灾难预防救助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切实把预案规定的责任、制度、措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落到实处,同时结合实际及时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以提高实战运用水平和协调配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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