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介绍 | 投诉举报 | 统计报表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 正文

南京燃管部门会同南京警方对“黑气”经营进行严打
发布日期:2008-01-06 17:54:06   最后更新:2008-01-06 17:54:06   点击数:1729  

南京燃管部门会同南京警方对“黑气”经营进行严打

200817下午,南京燃管部门会同南京警方对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合班村的一处违法燃气经营点的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该经营点长期违法经营液化气,多次通过勾结不法人员公然对抗执法部门的执法,2001-2007年,燃管部门执法人员共计查处违法燃气经营点2437家(次),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各种规格液化气钢瓶18920只,对该点也多次进行打击,但由于该点经营方式多变,又经常纠结他人阻挠执法,始终无法彻底取缔。在此次联合执法过程中,该违法经营点的负责人董某再次纠结多人阻挠执法,并且挥起2把菜刀对执法人员动起手来,致使3名公安民警受伤,随后公安部门增加了警力,终于将抗法者制服,并以阻碍执法,妨害公共安全,依法对“黑气”经营主董某采取强制措施,将进行治安拘留。南京燃管部门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其违法经营的液化气钢瓶47只。

2007年,南京燃管部门对“黑气”经营保持了高压态势,一是组织联合执法30次,取缔违法经营点178/次,依法先行保存钢瓶1832只;二是针对非法经营燃气的流动性、隐蔽性越来越大的特点,会同市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开展了对非法经营者送气车的整治,全年共组织联合执法5次,查扣运送钢瓶的面包车7辆,三是根据群众举报,对银桥市场的一家卖假塑封套的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共查获仿冒百江、华润、南炼、经营公司的假塑封套近万只,并移交工商部门进行处罚,遏制了假塑封为“黑气”点经营提供方便;四是抓好罚没物资的处理, 2007年共组织钢瓶公开拍卖3次,拍卖罚没液化气钢瓶2071只,并监督中标单位根据承诺,将拍卖钢瓶中的报废瓶作永久破坏处理,超期未检测瓶逐一检测,合格钢瓶需重新喷上本企业标识以后方可继续充装使用,此举进一步推进了阳光行政,加大对“黑气”经营的查处和震慑力度,杜绝超期、报废钢瓶再次流入市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我市液化气市场环境。五是大力开展行业宣传,印制了1万份“现场宣传卡”,列举了黑气点使用超期钢瓶、缺斤少两和用户权益无保障等危害,呼吁群众“安全用气、远离黑气”,确保打黑到哪,宣传到哪,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并将“安全用气、远离黑气”的燃气安全宣传活动走进校园,让每个学生都掌握安全用气常识,杜绝家中使用"黑气"。

2008年,燃气管理部门将加大打黑堵源的力度,在打黑上与市公安部门合作,将长期经营液化气、暴力阻挠正常执法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黑气”经营者进行严肃处理,并加大宣传力度,有力打击非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在堵源上,将加大对液化气储灌厂的监督力度,继续完善液化气运输车辆GPS监控系统,全面实现对液化气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监督,规范送气行为,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并启动对灌厂及其重要燃气设施的监控问题,对企业给黑气点供气查实的一律给予严惩。

TOP
首页  |  联系方式  |  便民服务  |  统计报表

Copyright © 2025 南京市燃气服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4楼

苏ICP备07026215号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