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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管部门取缔今年以来最大无证经营站点
发布日期:2008-04-23 09:21:48   最后更新:2008-04-23 09:21:48   点击数:1907  

燃管部门取缔今年以来最大无证经营站点

 

423上午,南京市燃气管理处与市市政公用局监察大队、新闻媒体等单位联合行动,依法打击取缔了位于我市龙潭镇建设新村118号的一个无证经营站点。该站点原为中国水泥厂液化气站,因无证经营、超期使用废旧钢瓶,在4月初被燃管部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补办相关手续,在未取得液化气经营的合法有效证件前不得从事液化气经营活动。可是该站点拒不补办手续,并继续对外经营。当天,联合执法人员到达该点,一举依法先行保存液化气钢瓶15公斤99只,10公斤液化气钢瓶3只,总计102只。这是今年以来燃管部门依法取缔的最大的一个无证经营点,有效地打击了无证经营行为,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燃气市场的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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