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黑气经营者再次违法经营液化气被查处
今年10月15日,经群众的举报,南京燃管部门取缔了位于兴卫村16-1号的一家出租房内黑气经营窝点,依法先行保存液化气钢瓶41只。该出租房内设施无任何安全措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发现经营业主竟是去年8月经营黑气烧伤的朱某,足以显示其为了牟取黑气经营的利润,不惜铤而走险。对于此类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黑气经营者,燃管部门将坚决予以严惩。同时燃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对明知是无证经营液化气仍然为其提供场所的房主,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TOP| | ||
| 首页 | 联系方式 | 便民服务 | 统计报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