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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黑气经营者再次违法经营液化气被查处
发布日期:2008-10-16 11:03:20   最后更新:2008-10-16 11:03:20   点击数:1792  

烧伤黑气经营者再次违法经营液化气被查处

200784上午,南京迈皋桥兴卫花园88号小区内黑气点发生了爆燃,黑气点经营者被烧伤。燃管部门和媒体记者到医院见到烧伤黑气经营者时,其家属曾一再表示“经营黑气太危险,不会再继续经营”。

今年1015日,经群众的举报,南京燃管部门取缔了位于兴卫村16-1号的一家出租房内黑气经营窝点,依法先行保存液化气钢瓶41只。该出租房内设施无任何安全措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发现经营业主竟是去年8月经营黑气烧伤的朱某,足以显示其为了牟取黑气经营的利润,不惜铤而走险。对于此类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黑气经营者,燃管部门将坚决予以严惩。同时燃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对明知是无证经营液化气仍然为其提供场所的房主,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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