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燃管处会同多部门
开展春节前燃气设施安全大检查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燃气企业安全、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全市用户节日期间的供气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 2009年1月13日南京市燃气管理处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消防局对我市城区部分燃气设施进行了春节前安全、服务大检查,并邀请媒体进行监督。
检查人员抽查了我市部分天然气加气站、液化气储灌厂、液化气供应站及液化气气化站,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企业在创建文明城市和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等多项举措的推动下,安全投入有所增加、安全基础工作不断完善、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大部分燃气企业都能认真履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同时注意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在小区气化站、供应站附近的居民楼粘贴和悬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告示、横幅,做到了广泛宣传,确保重大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营。
但是,在此次联合检查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公司储灌站的消防水泵不能正常工作、有的在建筑等级不达标的建筑物内存放瓶装液化气气瓶,有的站点环境卫生不达标、工作人员未着装,有的站点复检秤没有及时校验等。检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都发放了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燃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督促企业在节前完成整改,确保节日安全供气,营造欢乐祥和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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