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召开《南京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新闻发布会
2月24日上午,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在南京广电大厦政府新闻发布中心举行了《南京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曹劲松主持,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公用局、市燃气管理处等领导以及十几家媒体记者出席发布会。
会上,曹劲松就《办法》起草进行说明,市政公用局刘刚副局长就如何落实进行了阐述;市燃气管理处张兆福处长现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南京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共三十四条,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管道设施的保护及相关管理活动。《办法》对燃气管道设施的监督管理、保护责任、保护范围、施工保护、建设计划和安全评价等问题进行了了明确,对燃气用户使用行为和燃气企业管道抢修等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办法》将于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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