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主城区实行管道燃气特许经营
自2004年《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实行以来,我市江北地区率先实行了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几年来,经过特许经营企业的努力建设,江北地区的燃气管道从无到有,已初步形成了网络。根据江北地区特许经营的经验,南京市燃气管理处具体负责了江南主城区的特许经营协议的拟订。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今年该协议通过了市政府的批准和授权。9月18日,市市政公用局与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举行了南京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签字仪式。南京市人民政府陆冰副市长、陈礼海副秘书长、市市政公用局、市城建集团、中华煤气及港华投资公司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陈雷局长和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徐林董事长代表双方在《南京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上签字,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包括南京市玄武区、鼓楼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下关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及江宁区汤山地区(新宁杭路以北及原麒麟镇)。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纪伟毅总经理代表公司接受了南京市人民政府陆冰副市长授予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证。
《特许经营协议》以法律文件形式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了特许经营的业务范围,包括燃气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供气安全、供气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内容。实施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在一定区域内对管道燃气实行统一经营,可以避免重复投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成本最低化和安全保障最大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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