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燃气行业举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
《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培训班
2011年4月13日至14日,南京市燃气管理处与南京燃气行业协会共同组织我市区、县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相关负责人,在南京市市委党校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的宣贯培训班。
在培训班开课前,市燃气管理处张兆福处长做了培训动员,他指出,燃气经营者既要做好管理与服务,又要依法保护好自身的权益。学好这些法规、标准就是为做好管理服务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武器。希望大家集中精力,认真参加培训。夏军副处长和朱意富科长先后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逐条进行了深入的讲解。此次培训班还邀请了业内资深专家周以良教授对《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进行了全面的讲述。此外课程还安排了参加培训人员和授课老师、领导就《条例》、《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互动问答环节。
通过此次《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授课讲解,使大家明确了行业管理的内涵、职责和手段依据,为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和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保护企业、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的讲析,使大家逐条了解了安全检查的内容、要求和定性定量的考核指标;对天然气场站、液化气灌场、供应站进行分项,使日常管理工作更具针对性,便于及时发现管理和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使企业能够有的放矢地进行整改,提高隐患整改工作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同时使检查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对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推动、促进作用。
所有参与培训的企业负责人和区县燃气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都表示,回去后还将组织所有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条例》和《标准》,并在工作中逐条对照落实,不断提高企业的保供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夏军副处长最后对此次的培训做了总结,他希望大家做到学以致用,以学解惑,真正达到培训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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