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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1.9.20)
发布日期:2011-09-20 14:45:47   最后更新:2011-09-20 14:45:47   点击数:2291  

公告(2011.9.20)

 

南京市燃气管理处20108月至20119月初,在雨花台区、栖霞区、白下区、下关区和玄武区等地区的执法过程中,依法先行保存无证经营燃气点液化气钢瓶856只,请涉及上述钢瓶的单位或个人于30日内到我处接受行政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上述钢瓶作无主财产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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