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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单位用户安全管理 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发布日期:2012-07-30 17:03:46   最后更新:2017-06-17 20:45:47   点击数:1900  

加强单位用户安全管理  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2012731上午,南京市燃气管理处召开关于加强单位用户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处长张兆福、副处长夏军、三区两县燃管办主任及市区燃气经营企业领导出席了会议。

首先所有参会领导参观了南京百江液化气有限公司的两处餐饮用户示范点。参观结束后,燃管处组织区县燃管办和业内企业对餐饮示范点情况进行总结交流,张兆福处长对各区县、各燃气企业就进一步加强单位用户安全用气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如下要求:

1、保持清醒,高度重视。单位用户用气安全管理是《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加强单位用户的安全管理是企业服务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的需要,也是企业实现自身发展和最终收益的保障。同时企业也需要纠正模糊认识,克服工作中的畏难情绪,舍小利顾大局,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义务,肩负起企业应当负有的社会责任。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应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行业管理要求,认真落实单位用户安全管理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以百江示范点为蓝本,结合各企业的实际,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并按照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时间节点要求,稳步推进单位用户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打击违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履行安检义务,坚决杜绝向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用户供气,确保公共安全。为杜绝不正当竞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和市场秩序,我处将加大对企业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和对黑气点的打击力度,以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此项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应不断总结经验,取长补短,巩固工作成果,不断将单位用户安全管理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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