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已经于5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和充分发挥新《条例》在行业管理工作中的规范作用,燃气管理处利用《法制快车》栏目及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加强对全社会的条例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广泛知晓度。同时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在全行业内分层次、分批次组织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行业守法经营、规范管理的意识,提升行业整体的安全管理及文明服务水平。
为扎实开展新《条例》宣贯培训工作,确保条例宣贯的效果,燃气管理处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从4月17日至4月30日共组织了7期计600余人的培训班,将全行业人员分为区燃气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企业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各企业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各企业供应站点及窗口负责人等不同层次分开培训。同时,为了便于六合、高淳等郊区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燃气管理处专门为五区组织4期培训班,组织行业法规专家上门培训。通过精心组织安排,基本实现了从企业法人到安全技术负责人及一线站点门面负责人的全面覆盖。在确保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基础上,燃气管理处要求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运营管理的特点,周密组织本企业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新《条例》,提升全体从业人员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新《条例》规范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及保供、服务等各项工作的作用。
参加宣贯培训的人员表示,《条例》宣贯培训班组织得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平时将主要精力放在企业的生产运营及市场销售上,很少会静下心来认真研读行业管理法规。即使学习,但因为缺少专业人员的辅导,也很难抓住相关规定的关键点,对于企业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及法律责任也存在认识不深、重视不足的问题。希望燃气管理部门能够经常有针对性地定期组织类似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规范运营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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