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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燃气行业2014年11月份服务质量检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4-12-07 17:02:49   最后更新:2014-12-07 17:02:49   点击数:1693  

南京市燃气行业201411月份服务质量检查情况

 

序号

时间

投诉人

地址

用户投诉情况

处理情况

1

11.3

女士

 

    反映20年前的百江液化气2000元集资款无法退还.

    根据宁公用字(99)352号文规定,告知用户办理两气转换的条件,须带产权证、百江公司集资证和身份证,三者姓名一致方可办理。目前该用户暂无产权证,所以不能办理,对此解释客户表示满意。

2

11.4

青云巷一用户

 

    反映燃气表在70年代安装时,3楼的煤气表都统一安装在2楼的他人家中,2楼和3楼用户都希望将气表挪之自己家中,港华公司答复:要有800元的挪表费,用户觉得这不合理,要求协调解决此事。

    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已将301室气表移改至其家中,经仪器检测查无漏气。用户对此处理表示满意。

3

11.4

先生

 

    反映栖霞区燕子矶街道电瓷新村有一个燃博换气点,有很多回收的旧钢瓶冒充百江的瓶子,而且夜里操作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经现场调查了解,该站晚间收到排档用户换气电话,开展延伸配送服务,从用户处换回的百江钢瓶已纳入待检瓶管理,检查发现瓶库内有1只百江标识待检钢瓶(空瓶),已责令该站夜间换气配送不得影响周边居民休息,不得使用非本公司标识钢瓶,回收钢瓶应及时送检处理,不得长时间留存。用户对此处理表示满意.

4

11.7

先生

 

    反映秦淮区集庆门五福街南连光华燃气公司站点,把燃气瓶放在马路边上有安全隐患,要求将其搬到其它地方。

    该站点是合法供应站,有正规手续,对于钢瓶摆放在马路边是车辆给站点送气时临时上下液化气钢瓶,我处已要求该供应站尽量缩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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