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燃管办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东屏镇有一处“黑气点”,规模较大,邀请我处协助对该“黑气点”进行查处。2014年12月19日,我处和溧水区燃管办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发现违法人员在商户门前以倒灌的方法进行液化气销售,三轮车上装有5、6个实气瓶,地下室储存了30多只液化气钢瓶,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爆炸。经查,该站点无任何相关审批手续,且未落实任何防火防爆措施,私自从事液化气充装、储存、运输、销售业务,执法人员当即向其讲述了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和有关法律法规,先行保存燃气钢瓶56只。本次联合执法,不仅有效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也对区燃管办工作人员进行了执法业务培训,规范提高了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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