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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燃气安全督查督导 确保燃气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2015-09-07 10:29:16   最后更新:2015-09-07 10:29:16   点击数:1676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危化品爆炸事故教训,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市燃气管理处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安委办〔2015〕53号)、市住建委《关于全面开展城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建公办〔2015〕584号)等相关文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宁燃字〔2015〕44号),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和工业用气单位进一步加强燃气储罐设施检查和隐患自查整改工作。

    8月中旬起,燃管处王玉国副处长带队对市区所有燃气储配站和液化气罐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工作,并配合江宁区住建局一起检查了凯力燃气等公司。截止目前,已检查7家液化气企业罐场和3家管道天然气企业的4座天然气储配站(含LNG储配站),以及6家工业用气单位的液化气储罐设施。通过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共48项次(主要是工作台账不全、未按时记录,个别强检设备漏检,安全管理人员证件失效等),燃管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向相关企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下一步,燃管处将对隐患企业进行整改督查,并对工业用气单位进行细致排查,力争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燃气安全生产和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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