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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管处就加强工商用户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发布日期:2015-10-13 10:06:26   最后更新:2017-06-18 23:34:06   点击数:1819  

    2015年10月10日,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杨家巷一私人小餐馆发生液化气罐爆炸,造成十余人死伤和严重财产损失。为了切实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升餐饮等工、商业用户的安全管理,10月13日,市燃管处陆燕飞处长带队,王玉国副处长等随同前往南京百江公司,专题调研餐饮用户的安全管理问题。

    会上,陆燕飞处长认真听取了百江公司的工作汇报,并商定由百江公司结合工作实际,草拟餐饮等工、商业用户的安全管理等制度,以尽告知义务和共同加强用户燃气安全管理的目的。陆燕飞处长着重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燃气企业经营要依法依规,禁止向高层建筑供应瓶装液化气,禁止向地下室、半地下室供应液化气,禁止向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设施和场所供应燃气;二是燃气企业要加强对燃气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和技能培训,协助用户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台账、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三是燃气企业要督促用户选用合格的燃气器具,加强安检并协助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四是燃气企业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严格履行安全保供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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